近日,我市抢抓《国务院关于支持贵州在新时代西部大开发上闯新路的意见》机遇,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结合市委“1558”发展思路,制定出台了《安顺市创新财政涉农产业资金投入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创新财政涉农产业资金投入方式:合法合规集中部分财政涉农产业资金,创新整合投入到特色优势农业产业项目中。地方农投公司以农业产业项目为载体,通过与引进市场农业龙头企业、投贷银行合作,带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金融资本,争取省级农业现代化基金等支持农业产业,实现农业产业从规划、设计、融资、建设到运营的一体化管理,构建农银企产业发展共同体。
在财政涉农产业资金创新投入上,主要聚焦蔬菜、食用菌、辣椒、茶、水果、中药材、牛羊、生猪、生态家禽、生态渔业、优势特色粮油、刺梨、特色林业、林下经济等农业产业,重点支持农业生产、加工和流通服务、绿色循环产业、农业科技装备业、现代化智慧农业等农业产业项目,收益能力能覆盖贷款偿还的农业基础设施项目。
财政涉农产业资金投入方式的创新,也向市场农业农头企业抛出了“橄榄枝”:投入20%,做100%生意,享有60%利润。在SPV(Special Purpose Vehicle简称)产业项目公司股权占比和资金构成方面,明确市场农业龙头企业持股51%,地方农投公司持股49%。公司资金规模为农业产业项目总投资,原则以“2215”比例组成,即市场农业龙头企业出资20%,地方农投公司出资20%,争取省级农业现代化基金10%,银行贷款融资50%。县级农投公司作为出资主体,履行出资人责任。市级农投公司可参与合作,市级农投公司出资5%,县(区)农投公司出资15%。
在利润分配上,地方农投公司视农业产业项目性质和市场农业龙头企业在项目运行中发挥经营优势、技术优势、市场优势等情况,可向市场农业龙头企业让渡股权分红。市场农业龙头企业分配净利润的60%,地方农投公司分配净利润的40%。利益联结方面,原则上地方农投公司获得的收益以“4411”比例再分配,40%用于项目区农户分红,40%用于地方农投公司资本收益,10%用于村集体经济(村集体合作社),10%用于防返贫监测对象。
在风险防控上建立了担保、保险机制,为农业产业项目提供了保障。同时,强化组织领导、项目储备、协同共管、宣传引导,为创新财政涉农产业资金投入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措施。
据悉,《方案》的出台,旨在通过改革创新,探索财政涉农产业资金投入新模式,着力解决制约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难点堵点,构建政府主导下的农银企产业发展共同体,持续壮大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加快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努力打造“一县一业”,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推动政府、企业、银行、农民四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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