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文化网讯 5月25日,在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黎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集体”称号。
黎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近年来,在县公安局党委领导下,经侦大队以党建引领强队伍,打击犯罪保平安,规范执法树形象,深化治理求实效,用“情”诠释了“亲民”、用“心”诠释“爱民”、用“法”诠释“护民”,特别是在打击经济犯罪、防范化解潜在金融风险工作中成绩突出,牢牢守住了黎平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用“情”诠释了“亲民”
在脱贫攻坚期间,该大队当好扶贫“三大员”,把公安工作的大爱化作微风细雨,浸润着群众的点点滴滴。
当好党的方针政策的宣传员,通过鼓楼会、院坝会、火塘会,与群众“拉家常”进行宣传,使党的政策深入人心;当好群众生活的保洁员,带动群众共同参与,实现人居环境整体提升;当好乡村治理、维护稳定的治安员,带领群众摒弃陋习,提振村寨的精神风貌。
期间,为困难群众务工就业、子女就学、人居环境等方面解决了实际困难,为帮扶对象送去桌椅板凳、衣橱柜子、衣服鞋帽、砖瓦水泥、家用电器等物品60余件价值24700余元。
大队吴昌映同志常年患有糖尿病,身体消瘦,并发症引起左眼几乎失明,在一次进村帮扶群众途中昏迷,生命垂危,后被及时送医抢救而转危为安,住院治疗不到一周又到村子里面去,他常说:“我从农村来,回到这里才能感受到梦想最初的味道。”在自己治疗尚需支付高额费用的同时,依然坚持为群众筹集价值3800余元的生活用品。
用“心”诠释“爱民”
大队针对传统型以及网络型经济领域犯罪,根据案件特点和作案手法,把宣传教育和打击整治相结合,坚持“打、防、宣”并举,从综合治理、行业监管、法制建设、打击犯罪和宣传防范等方面向党委政府提出“五位一体”的对策建议,通过“县、乡、村、组”四级联动工作法,有效遏制了金融领域(涉银行卡类)违法犯罪高发势头,近5年来,先后化解经济领域安全风险12起,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同时把党对人民群众的关心关怀通过政策宣讲、法制宣传、谈心谈话等方式送到群众当中,以身作则把爱民护民举措通过深入走访群众、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以及打击违法犯罪,营造安定社会环境等方式落到实处。
用“法”诠释“护民”
大队围绕打击经济领域犯罪、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这条主线,坚持对多发性涉众型经济犯罪保持高压遏制态势,重点打击社会关切、情节恶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处置涉及脱贫攻坚方面的案件,先后侦办了一批具有影响力,群众赞誉高的案件。在侦办利用易地移民搬迁项目实施的诈骗案件及涉及脱贫攻坚系列诈骗案件中,成功追回资金252.16万元,及时挽回群众损失。通过严打整治,近5年来,大队共办理了串通投标、非法集资、非法经营、职务侵占等各类型经济要案4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1人,挽回经济损失3000余万元,协助纪委、监察机关办案,追回涉案赃款1000多万元。
黎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将大力弘扬新时代“公安楷模”精神,以更加强烈的政治担当、使命担当、责任担当,充分发挥“经侦铁军”的作用,守护好群众的“钱袋子”,全力为黎平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张富发 姚进忠)
统筹:刘禹涵
责编:张珺
-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