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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警方通报:男子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私自外出,给予行政处罚!
贵州文化网 发表于:2022-09-06 09:12:50 来源:贵州文化网 作者: 点击: 评论:0

 9月5日,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发布一则男子违反防疫规定私自外出并辱骂防疫人员的警情通报,具体如下——

警情通报

2022年9月3日9时30分许,张某(男,38岁,四川省合江县人,某公司员工,住观山湖区碧海花园丽阳天下)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私自外出,防疫人员对其劝阻时,张某谎称自己是住建局工作人员并辱骂防疫人员。

事发后,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张某并调查取证,通过法制宣传和教育,张某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主动向防疫人员赔礼道歉并取得谅解。

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及第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法对张某给予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公安机关提醒辖区群众,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自觉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涉嫌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

贵阳市公安局观山湖分局

2022年9月5日

来源:贵阳公安观山湖分局

编辑:迷小胡 | 审校:欢喜 | 签发: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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